我市近日出台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方案明确,我市将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状,在2012年梅列区、三元区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基础上,2013年,沙县、永安市、泰宁县、清流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全市校际差距明显缩小;2014年,将乐县、明溪县、尤溪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全市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2015年,建宁县、宁化县、大田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鼓励各县(市)创造条件,提前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部分县(市、区)努力实现优质均衡。
入学机会基本均衡。小学、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分别达100%、9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6%以上;县域内基本无择校,所有学生的学习机会均等;弱势群体子女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0%以上在公办学校就读。
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基本形成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求的学校布局结构。城乡规划保留的每一所学校各类教学用房、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及图书配置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2013年,力争实现全市教育资源教学点全覆盖。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实现“班班通”达60%以上,建成中小学数字化校园的学校达到20%以上。
师资队伍基本均衡。所有教师具备相应学段教师资格,城乡中小学教职工执行统一编制标准,师生比符合或超过省定标准,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实行统一标准。教师学历结构和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在不同学校间、特别是城乡学校间分布合理。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形成制度,每年城乡教师双向流动的比例不低于应交流对象的15%,农村教师结构性矛盾突出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教育质量基本均衡。建立并有效实施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学校办学水平评价制度,全面实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学校间办学水平无明显差别,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6%以上,升入普通高中比例城乡无较大差异。教育教学质量达标,学生中考单科合格率达80%以上,全科合格率达60%以上,教学质量差距明显缩小。
根据方案,我市将强化规范推进布局调整、加强标准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实行教师校际交流、实施“幸福成长”工程、共享教育优质资源、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和强化学校科学管理等措施,确保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在规范推进布局调整方面,科学制定专项规划,2013年4月底前,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教育实际,重新调整学校布局,以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4至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严格规范撤并程序,确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学校的,必须严格履行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自治组织和乡镇政府的意见,保障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重新规划,按程序予以恢复。
在提升信息化水平方面,2015年全市中小学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所有学校均有计算机教室、电子备课室和电子阅览室,实现“一人一机”教学,绝大多数有条件的学校建成不同层次的校园网,初中、小学生机比分别达到6:1、7:1。
在实行教师校际交流方面,逐步实行“六统一”,在县域内逐步推进以统一的工资待遇、编制标准、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公开招聘、考核标准及办法、教师的管理和服务为核心的“六统一”。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凡在农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以上(含25年)且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已取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努力提高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在实施“幸福成长工程”方面,重点突出“三房五室”和实践基地创建,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洗衣房、洗澡房、开水房和心理健康咨询室、卫生室、活动室、阅览室、亲情室等设施建设步伐,2013年底规划保留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实现“三房五室”创建目标。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需要,尽快建设占地面积50亩以上,能同时容纳500人食宿并进行综合实践教育活动的综合实践基地,以农业为主的实践基地,占地面积应大于100亩。
在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方面,深化城区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模式,在“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上实现突破,并将“小片区”管理模式推广至城区临近的乡镇。积极开展“老校+新校”、“强校+弱校”等模式探索和“教育联盟”、“教育集团”的试点运作,有效缓解城区“择校热”现象。积极开展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模式改革,每个县(市、区)城区1—2所的优质小学或初中通过实行“职责授权、资源统调、多元扶持、分年评估”,对口选择区域内1—2所农村薄弱小学或初中学校进行委托管理,尽快提高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水平。(李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