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一线食品安全监管,从3月中旬起,莆田市工商系统在全市所有基层工商所全面设置食品安全员。
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员由工商所专职干部担任,肩负着食品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指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经营管理自律制度、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违章行为、调解食品消费申诉及交易纠纷等十项职责。为充分发挥安全员的监管水平,莆田市工商系统还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配套措施,将食品安全员培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对象,制定培训工作规划,通过各种形式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员管理制度,建立考评奖励机制。(陈荣富 杨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