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将于4月执行

发布时间:2013-03-26 15:20:00来源:民生资讯








  由福建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制订的《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日前出台,将于4月15日起试行,期限1年。从而取代了2002年的“旧标准”。按照这一标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分为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其中,计时收费的收费标准为100-1200元/小时,计费时间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的部分按1小时计算。如果承办律师在2人以上,则以各自的计费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分别计算。而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则分为,办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办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代理国家赔偿案件的收费标准等六种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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