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工商局近日制定并发布了预付式消费合同范本,在全市美容美发、健身、餐饮、洗衣等服务行业推广。示范文本明确规定,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时,有7日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消费者有权无理由退卡。
近年来,石狮市因预付式消费而引发的纠纷接连不断。去年以来,石狮市工商局共受理此类纠纷36件。目前,预付式消费中使用的格式合同多由经营者印制,这些合同或内容过于简单,根本无法依据其中约定解决纠纷;或通篇都是经营者的免责条款。而这一示范文本对预付消费卡的服务项目、卡项使用、退卡事宜等内容为当事人预留了选择、填写的空间,以利于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解决依据。对于经营者暂停营业、搬迁、转让等可能影响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示范文本中明确了重要事项告知条款,如经营者发生重要变化时,需提前10日告知消费者。(蔡珍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