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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开展联网申报
发布时间:2013-04-07 00:00:00
来源:民生资讯
记者从省医保中心获悉,今年省本级医保定点服务机构联网确认工作开始,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可在4月12日前向省医保中心申报并联网确认。超过两年以上未与省本级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机构,需要重新申报定点资格。在2012年底之前取得省本级医保定点服务机构资格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均可向省医保中心提出联网确认申请。
对承担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将优先联网确认为定点服务机构。(潘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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