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起福州二环内全面限摩限超电 将设86个劝导点

发布时间:2013-04-10 10:16:00来源:民生资讯








  10日起,“限摩限超电”区域延伸至二环路(含主辅路)以内所有道路,现有二环路以外已实施限行的5条道路和2座过江桥梁(洪山桥、金山大桥)保持不变,而“限摩限超电”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行动也在10日启动。
  记者9日从市交巡警支队获悉,10日起,警方将在限行区域内加大巡查力度,限制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及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通行。对闯禁行的车辆,警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摩托车处以罚款150元、并记3分,对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和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处以20元至50元罚款。
  考虑到在限行初期,不少市民可能对限行范围不明确,10日起,警方将联合相关辖区派出所在二环沿线设置86个电动车劝导点,对在限行道路与非限行道路的交叉路口闯禁行的车辆进行劝导。
  警方表示,二环路(含主辅路)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所有路口,禁止摩托车、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及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横穿通行。但二环路以外限行路段和大桥(含引桥)与非限行道路相交的路口,则允许横穿。
  警方10日将在二环以内重点路段和时段部署警力和协勤人员,在辖区主干道、路口设立整治点,规范路口秩序,严格落实“限摩限超电”管制规定,加大现场查纠和处罚力度。同时,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也将进行整治。
  近期,为有效遏制电动车盗窃多发现象,福州市警方对全市电动车开展了信息采集登记工作,但是,有了“已采集”标志不等于就有了通行证。警方昨日明确表示,从今日起,超标准电动自行车及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即使贴有“已采集”标志,凡在二环以内的限行区域行驶,依旧会受到处罚。(陈敏灵 榕警 赵永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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