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达标电动车可集中补报牌

发布时间:2013-04-12 09:56:00来源:民生资讯








  昨日获悉,为加强城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市公安局将于4月15日至5月10日对符合《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合格产品目录》的车辆进行集中补报牌。
  此次补报牌的车辆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在《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施行(2010年5月20日)后在城区销售商店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型必须符合《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合格产品目录》,要具备购车发票、合格证和《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同时车架号要为压膜打刻。
  需要补报牌的市民可以对照车辆品牌,带着车辆、发票、合格证和《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单》前往城区品牌店确认车型和购车时间,然后由品牌店开具销售证明,并前往辖区交巡警大队办理注册登记。辖区交巡警大队核对车主身份证明、查验实车后,收存相关材料,对符合上牌标准的当场核发号牌和行驶证。
  警方提醒,目前福州市已实行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并配套实行销售价格备案制度,建议市民直接在城区销售商店购买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外地和网络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城区电动自行车报牌点如下。鼓楼:西二环路杨桥河南社区南侧100米,咨询电话18250497524。台江:鳌峰路182号桂景楼,咨询电话63062226。仓山:湖畔路6号仓山交巡警大队内,咨询电话83430774。晋安:鼓山镇红光路晋安交巡警大队内,咨询电话83658166。马尾:快安路8号,咨询电话839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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