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社区建设经验交流会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社区建设先进典型的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全省社区建设水平,近日,省民政厅在全省开展社区建设先进县(市、区)和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凡在开展社区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能够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县(市、区)和社区,均可作为全省社区建设先进县(市、区)和示范社区的推荐对象。
全省社区建设先进县(市、区)和示范社区,按照《社区建设先进县(市、区)指导标准》和《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指导标准》的要求和条件申报。申报全省社区建设先进县(市、区),须有70%以上的社区达到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