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记者从省水利部门获悉,《福建省洪水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4月27日正式出台,我省洪水预警将由水文机构按照分级权限统一向社会发布,洪水预警信号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
据悉,《办法》明确了洪水预警的适用范围、发布单位和法律责任,规范了洪水预警的发布方式、等级划分及发布标准,规定洪水预警信息由水文机构按照分级权限统一向社会发布。
依据洪水量级及其发展态势,洪水预警信号由低到高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等级。蓝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计水位可能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黄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计水位可能接近保证水位;橙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计水位可能达到或超过保证水位; 红色预警信号表示预计水位可能达到或超过堤防设计水位/堤顶高程/50年一遇水位。
《办法》的出台从制度上强化和规范了福建省洪水预警信息的发布,拓展水情预警信息发布途径,提高水情预警信息的发布时效,让社会公众更加及时、准确、快捷的掌握灾害信息,提前做好避险和防御,将洪涝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下一步,省水文局将依据《办法》,细化省、市、县三级水文机构的分级发布权限和具体的操作细则。洪水预警将在省水利信息网和省水文信息网上试点发布。(邱泉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