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无偿献血者用血报销将由医疗机构负责

发布时间:2013-05-05 09:50:00来源:民生资讯








  记者从福建省卫生厅了解到,为方便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报销,从今年9月1日起,福建无偿献血报销方式将由各地献血办负责报销,改为出院时由医疗机构负责报销。
  福建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做好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出院直接报销工作。医疗机构要承担好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出院直接报销的工作,采供血机构应负责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报销的审核确认工作,及时拨付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报销经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有关规定,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按规定享受一定的用血优惠。(温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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