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农信社股权也可质押了

发布时间:2013-05-13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近日,漳州市出台《关于开展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出质登记工作的意见》,决定在漳州市开展农信社股权出质登记工作。据了解,出台类似意见,在全省尚属首次。
  根据意见,持有漳州市各级工商部门登记的农信社股权的,需出质的,取得农信社理事会批准之后,可向该农信社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出质登记。意见还规定,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不得接受本联社的股权作为质押的标的。
  漳州市工商局注册科陈跃辉科长说,意见将农信社这类股份制企业股权也纳入质押范畴,是对国家工商总局《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的进一步拓展和延伸,使这些持有农信社股权的中小企业主一改以往手中股权无法质押、坐等分红的被动局面,使中小企业受益。(黄步强 陈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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