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为困难群众减免公证费用

发布时间:2013-05-15 08:00:00来源:民生资讯








  5月14日,建宁县溪口镇村民林某拿到公证书,顺利地从银行领取了女儿的一笔遗产。
  今年初,林某的未婚女儿因患癌症去世,但在银行遗留有一笔存款。按照有关规定,林某只有办理了公证书才可以继承。她拿着证明材料来到建宁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公证处在审查资料时,得知林某的丈夫和女儿先后患癌症去世,还有一个儿子在读大学,一家人的生活仅靠低保维持。考虑到林某的实际困难,公证处为其开辟了绿色通道,加快审批,并减免了林某300余元公证手续费。
  为了给困难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建宁县公证处开通残疾人、烈属、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众办证绿色通道,今年初以来,共办理涉及困难群众的公证援助13件,免费提供法律咨询110余人次,减免公证费1万余元。(王华耀 李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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