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省电可申请峰谷分时电价

发布时间:2013-05-21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20日,第14个世界计量日,省消委会与国家电网福建电力公司联合举办电力消费体验活动,组织消费者体验团,走进国家电网福建公司电能计量检定基地、福建供电服务中心,体验电能计量器具检定和供电服务。
  省消委会提醒,在夏日,可根据实际,自愿选择是否执行互动峰谷分时电价,合理安排电力消费。目前,居民峰谷电价按如下时段划分,高峰时段为每日8:00—22:00;低谷时段为每日22:00—次日8:00。高峰时段电价每千瓦时加价3分,低谷时段则降低0.20元。消费者可在低谷时段多用电,高峰时段少用电,减少电费支出。如果用户发现电能表走时不准,可以拨打95598申请验表,有异议的可提请质监部门来检定。(李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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