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公交车驾驶员待遇,改善工作环境?2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关于我省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情况报告时,这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目前,全省公交车驾驶员平均工资约3000元/月(日工作时间12小时以上),低于全省平均工资水平(3250元/月,8小时工作制),远低于长途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等同类岗位平均工资(5000元/月),与外省相比也有一定差距,导致公交车驾驶员外流现象严重,公交公司驾驶员缺额20%-30%。
加大投入是关键
“公交是公共财政购买的服务,公交发展得好不好,关键要看政府投入够不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林坚飞说。
“提高公交车驾驶员待遇,关键是要加大政府补贴力度。”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李元兴说。
今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就城市公交事业发展再次进行调研。调研组认为,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保障公交车司机劳动权益的责任,建立不低于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或当地中等平均收入水平的正常工资增长机制。此外,还要保证驾驶员的休息休假权利,依法控制劳动时间。
也有委员提出,要切实保障公交车驾驶员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在有条件的公交场站建设驾驶员休息宿舍,在各地保障房建设和分配使用中,积极为驾驶员解决住房实际困难。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人表示,将提高驾驶员薪酬待遇,将政府对城市公交的财政补偿资金向驾驶员薪酬倾斜。目前,福州、泉州、莆田等地驾驶员工资均上调了200-400元;福州、厦门等地试点推出公交驾驶员廉租房。
提升关怀是重点
由于公交场站建设滞后、条件简陋,无法满足公交车驾驶员休憩、餐饮、盥洗需求,驾驶员成为胃肠、脊椎、心血管疾病的高发群体。
“要保障驾驶员的劳动安全卫生权利,做到每个首末站都能方便驾驶员用餐、上厕所、休息。”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路平说。
“必须提升对公交车驾驶员的关怀。”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朱清呼吁。
据了解,截至今年4月,我省新建公交场站项目65个,各地市均新建了公交枢纽或首末站。现有的场站建设中,由市、县、区政府负责建设的,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公交场站建设进展都较快,一年内大都可以建成使用。但由公交企业负责建设的场站进展较慢,企业在解决征地、拆迁以及相关的民事诉讼方面困难重重,有的仅征地就长达数年,影响了场站建设进度。
调研组提出,场站建设应由各级政府统筹组织投入和建设。有的场站可作为项目审批前置条件,与城市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
对此,省交通运输厅负责人表示,2012年,全省已开始实施公交场站人性化改造工程,设立驾驶员休息室、盥洗室、职工食堂等设施。各地还通过建立救助基金、关爱基金等方式,帮助解决驾驶员工作、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为加大公交车驾驶员供给力度,省公安厅启用原有大型客车驾驶员考试场地,恢复A1、A3驾驶员考试。省交通运输厅还将组织校企联合办学,由城市公交企业委托大中专职业教育机构培育高素质的驾驶员,并选择综合素质高、具备管理能力的人员进入管理层,建立人才连续保障机制。(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