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因交通事故被截双下肢的智障女子在永春交警等部门帮助下,获得近40万元赔偿金,并得到妥善安置。
该女子是一名智障人员,至今无法说出自己的名字、家在哪里。去年3月,该女子在达埔镇猛虎岭路段流浪时,被一辆大货车刮倒碾伤,致使双下肢被截。由于该起事故的受害者情况特殊,无法联系到法定监护人,致使损害赔偿手续等无法办理,赔偿金不能及时到位。
获悉这一情况后,永春县交警大队、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县救助站按特殊情况给予安置。同时,调委会安排专人负责办理该女子的相关手续和赔偿等工作。
目前,赔偿金已由保险公司和货车驾驶员共同赔付,今后,该女子的治疗费用及安置等方面若出现费用不足问题,由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补足。(施由森 杨金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