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当天临时弃考 禁考省公务员3年

发布时间:2013-06-10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日前下发通知:考生已确认参加面试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体检、考察、录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被录用为公务员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5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录用考试。
  考生因故放弃我省今年考录公务员面试的,应在13日17:30之前确认,未按此要求确认却在面试当天临时弃考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因考生放弃需递补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将于13日进行最后一批递补和公示,14日及以后还有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郑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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