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多措并举促大学生就业

发布时间:2013-06-24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21日,福州市出台《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对吸纳毕业生就业的中小企业给予社保补贴、发放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等多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意见提出,对与新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企业、毕业生100元/月、80元/月的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一年。
  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福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求职登记后,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
  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依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福州人才市场等培训点,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到福州市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待就业登记、并愿意在福州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待就业一年内可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在福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和市人才储备中心设立市级创业就业培训基地,对在福州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待就业登记、有意向参加创业就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全程免费培训。(段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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