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全面启动建设“美丽乡村”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13-06-24 16:13:00来源:民生资讯









  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已全面启动建设“美丽乡村”行动计划。
  据了解,梅列区计划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在5个镇(街道)各打造1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点,通过财政配套资金,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的方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今年已确定3个村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点,区财政配套扶持资金300万元,通过联系帮扶、以奖代补形式,专项用于“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三元区从今年起,准备用3年时间打造9个美丽乡村示范点。区财政计划对9个示范村投入90万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同时,要求各乡镇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大田县从今年起,计划每年投入1000万元,对列入美丽乡村建设的项目实施补助,计划五年内完成265个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沙县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创建12个示范村,并确定3个省道沿线村为重点示范村,县财政给予每个示范村配套扶持资金10万元,重点示范村40万元至50万元。
  宁化县计划用3年时间,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在每个乡镇打造1至2个美丽乡村示范点。永安市今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联系帮扶、以奖代补形式推进30个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将乐县今年安排100万元资金,依托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打造2个美丽乡村示范点。尤溪县今年计划投资3亿元,推进中小流域综合整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农村环境及水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清流县在每个乡镇确定2至3个示范村,对房屋立面改造给予每户补助6000元,非集镇所在地示范村每年补助1万元。建宁县在每个乡镇确定1至3个重点村,按照每村每年6000元给予补助,今年对30个村庄绿化美化给予各5万元补助。另外,泰宁县和明溪县的“美丽乡村”行动计划正在加紧制定中。
  启动美丽乡村行动计划是我市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培育产业,实现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制度建设,激发农村发展、农民致富长效机制。(阮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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