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
新闻
福建财经
权威解读
清新福建
品牌秀
商会
商会观察
商会品鉴
商会大爱
闽商精英
学院
独家策划
每日精选
名企实战
案例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
福州:特定节日给困难群众发放食品券
发布时间:2013-07-02 00:00:00
来源:民生资讯
福州市物价局6月27日下发《福州市节日食品券实施办法(暂行)》,即日起,春节、中秋等特定节日将向特定低收入群体发放食品免费供应券。
根据规定,节日食品券在每年春节前和中秋前各发放一次,暂定每次每人300元的发放标准,在限定期限内使用,不兑换现金,过期作废,遗失不补。今后根据物价变化作相应调整。发放对象包括城区革命“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应商品限于基本生活必需主副食品。(潘园园)
福建财经
查看更多
2025-02-28 08:14:00
福建全省首家实体退役军人教育学院揭牌
2025-02-28 08:07:00
在“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
2025-02-28 07:19:00
福建发布十七条惠台利民新措施
2025-02-27 08:36:00
我的乡村我做主
2025-02-27 08:11:00
老土楼新“活”法:方圆之间找“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