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公务员局获悉,2013年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租房补贴发放的申办工作即将启动,符合条件者可登录福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了解具体申办程序,下载所需表格,于12月1日至31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办理。
创业创新人才是指在我市范围内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和市、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有较强的创业创新能力和突出工作业绩的人才。创业创新人才经认定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高端人才;第二层次为能力、业绩和贡献突出的高级人才;第三层次为能力、业绩和贡献比较突出的骨干人才。第三层次人才必须已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申办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本人和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我市无房产;2012年1月1日后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特殊人才;未享受省、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第一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第二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1000元,第三层次人才每人每月补贴500元。租房补贴标准可视市场房屋租金的变化适时调整,经市政府审定后于次月实施。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各层次申请人超过本层次人才配额的,根据业绩贡献、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等情况对同一层次的人才进行评分,按分数的高低确定享受租房补贴人选。若上一层次申请人超过本层次人才配额的,可按下一层次的标准优先享受租房补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高端人才、高级人才、骨干人才等三个层次的人才进行审核认定,确定租房补贴分配方案。租房补贴分配方案将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租房补贴按月直接划入申请人个人账户。
受理部门为福州市公务员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为福州市金山生活区金环路6号,现在临时办公点为金山生活区金环路5号金洲社区二楼,联系电话为0591-83853051、83853061。(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