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联合处理,方便市民

发布时间:2013-12-27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以前,在普通公路上违法,在晋江处理;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在洛江处理,晋江市民处理交通违法需往返两地,很不方便。不过现在,他们的烦恼没了
  近日,市民吴先生来到晋江联合交通违法处理室,想要办理小车交通违法事宜。民警查询违法记录信息,发现该车共有数十个违法事项尚未处理,其中,普通公路与高速公路的违法数量几乎相当,时间从2012年3月至2013年11月。令他惊讶的是,30分钟后,就办完了事。
  “以前,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违法是分开处理,要办理交通违法事宜得两地跑,普通公路违法处理窗口在晋江公安局交管大队,高速公路违法处理窗口在洛江区的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两地间隔20多公里,一个往返近50公里,加上排队、打印违法处理单,再到指定银行缴费,要耗去一天时间,好多人都抱怨过。”吴先生说。
  11月初,晋江公安局交管大队与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共同创设联合交通违法处理室,统一处置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违法事宜。据悉,这种做法在全省尚属首创。
  晋江交管大队综合科民警杨猛说,为方便群众,晋江交管大队主动与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协调,最终达成共识,设置联合交通违法处理室。同时,处理室一成立,就主动联系媒体,及时告知群众。
  联合交通违法处理室设在泉州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位于晋江高速南出入口位置,晋江和泉州双方职能部门各自指派专人入驻处理室,分工处理普通公路和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受理对象包括在省内任何公路违法的晋江籍车辆,以及在晋江境内公路违法的非晋江籍车辆。”杨猛说。
  处理室内,服务有序,气氛温馨。记者看到,自助缴费终端机前,车主们正一站式办理交通违法手续和罚款缴交。室内的显示屏也在轮番播放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
  新的管理措施方便了群众,也提高了行政效率。设立近2个月以来,处理室已处理交通违法2700多件,其中普通公路违法900多件,高速公路违法1800多件。
  “这种处理办法很人性化,既省时又省力,真贴心!”在联合处理室,前来办理交通违法的刘先生竖起了大拇指。
记者手记
 
多迈出一步,其实没有那么难
  
眼下,一些饱受诟病的社会问题,之所以久拖不决,缘由往往在于不作为。相关部门遇到职责以外的事务,往往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即使发现了问题,也是放之任之。这种“各扫门前雪”的做派实在不可取。
  这种现象的背后,根源是态度问题。只要齐心协力,分工可以打通,资源可以整合,技术可以共享,力量可以联动。促成这种合作,当然要多花一点脑筋,多费一点力气。但只要为民服务之心够真够诚,这样的多迈出一步,其实没有那么难
。(林剑波 陈文经 庄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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