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居民可单独办理赴港澳台通行证

发布时间:2014-05-16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申办出入境证件,近日起,福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为本省居民单独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今后,我省居民单独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无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即可办理(国家工作人员仍需经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提前单独办理这两证,可在需出行的时候更便捷更快速地办理签注。既满足了部分申请人的实际需求,也为下阶段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内地居民提供互联网等自助办理赴港澳台地区签注,为群众提供更多便利奠定基础。
  此前,我省居民办理这两证时须附加签注。这为短期内没出行计划,无法确定行程安排的居民带来不便。(张静雯 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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