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城总规调整获批

发布时间:2015-05-04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日前,泉州市政府作出批复,原则同意《永春县城总体规划调整(2012-2030)》。县城总规调整后,永春县城镇规划区将达到6个镇,总面积达173平方公里,并形成“一心、两轴、六片区”空间布局。
  永春县城上一轮总规于2009年获批正式实施。近年来,随着泉三高速、莆永高速等开通,永春县的交通、区位等得到进一步完善、提升,并先后被授予全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列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去年,福建省取消对永春GDP的考核,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考评方式。(施由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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