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神经科医院基本标准

发布时间:2015-07-06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记者日前从省卫计委获悉,根据近日我省出台的《神经科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全省各地将开展神经科医院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校验和日常监督管理。这是我省首次制定专科医院基本标准。
  根据标准,我省三级神经科医院应具备住院床位总数300张,其中神经内、外科床位占80%以上;每床至少配备1.2名卫生技术人员,ICU科每床至少配备0.8名医师,同时每床至少配备0.8名护士;科室和专业组的主任须具有主任医师职称。二级神经科医院的标准是:住院床位总数100张及以上,其中神经内、外科床位在80%以上,ICU科每床至少配备0.6名医师。(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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