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国家环保部考核组对连江县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进行技术评估检查验收,同意连江县通过国家生态县考核验收。
目前,该县国家级生态乡镇完成率达81.8%;全县243个村中有221个通过市级以上生态村,市级生态村完成率达90.9%;2014年全县各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全县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全县投资2000多万元建设乡镇垃圾转运站,农村生活垃圾通过“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2014年该县工业化学需氧量1.98千克/万元,二氧化硫0.2千克/万元,均达到国家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林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