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同安区法院交通法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厦门市第三医院达成《关于建立“互联网+机动车辆保险”便民服务机制的备忘录》,旨在解决因交通事故责任方没有经济能力垫付医疗费,伤者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大额医疗费,且伤者又急需治疗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有助于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备忘录中涉及的“互联网+机动车辆保险”平台目前已设立在同安法院交通法庭。同安法院交通法庭自2009年成立以来,在全国率先引入保险公司驻庭办公,与交警达成诉调衔接协议,实现了立案、司法确认、财产保全、司法鉴定、诉前调解、审判、敦促执行等“一站式”服务。(田圆 程蓉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