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献爱心

发布时间:2016-07-13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12日,省红十字会呼吁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积极捐赠款物,为灾区人民奉献爱心。省红十字会将接受捐赠时间暂定为1个月(7月12日至8月12日),根据灾情和灾后恢复与重建实际,将适时调整接受捐赠时间。
  捐赠方式及渠道如下:
  
一、银行汇款
  账户名1: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11713010 0100 1437 27;
  账户名2: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建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35001896 3070 5250 1732;
  账户名3: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中国银行福州鼓屏路支行,账号:42735838 6366;
  账户名4:福建省红十字会,开户行:中信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账号:73452101 8310 0000 476;
  
二、邮局汇款:
地址为“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8层福建省红十字会”,邮编:350003。
  
三、短信捐赠:
编辑短信“2”发送至“106 9999 359”,即捐款2元,可重复捐赠。
  
四、现场捐款地址及时间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八层福建省红十字会;
  工作日时间:08:00-11:30,15:00-18:00。
  
五、捐赠联系和查询电话
  捐赠热线电话:0591—87763356传真:0591—87763373
  捐款到账查询电话:0591—87763155
  省红十字会提示,为专款专用和方便联系、寄发捐赠票据或捐赠证书等,采用以上方式捐款的,请在“用途”或“附言”栏注明“‘尼伯特’台风”和通信联系方式。未注明捐赠用途的款项将统筹用于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人道救助工作。(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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