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形势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更加便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需求,近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复同意福州的福清市,泉州的晋江市、南安市公安局在行政派出所设立出入境证件受理点,将部分出入境业务工作从各市、县(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延伸至派出所。福清市、晋江市、南安市的常住居民,除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外,首次办理护照、首次办理赴港澳旅游证件和首次办理赴台湾旅游证件,凭本人身份证明即可向本市派出所出入境证件受理点(名单附后)提出申请。办证群众可以选择通过邮政快递寄送的形式收取证件或到派出所受理点领取。
向派出所受理点申请出入境证件所提交的材料、办证时限、收费标准与出入境部门办证窗口完全一致。提交材料:申请人向派出所申请出入境证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间,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四)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申请。办理时限:派出所受理出入境业务的办理时限为9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人民币):普通护照200元/证,加注20元/项次;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项次,二次有效签注40元/项次;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签注、加注20元/项次。
在派出所设立出入境证件受理点,是我省公安机关落实中央简政放权部署,进一步服务基层、方便群众推出的重要改革举措,既可以满足群众在“家门口”办证的需求,也可以有效缓解分流城区出入境办证窗口的压力,解决“办证难、排队长、停车不方便”等问题。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按照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所设立出入境证件受理点建设标准,综合评估辖区群众办证需求、派出所软硬件条件及辖区常口、面积等,合理布局、统筹推进派出所设立出入境证件受理点工作。
附:
首批出入境证件受理点名单
(一)福清市公安局(15个):玉屏派出所、龙山派出所、龙江派出所、音西派出所、海口派出所、龙田派出所、江镜派出所、高山派出所、东瀚派出所、三山派出所、渔溪派出所、上迳派出所、东张派出所、江阴派出所、镜洋派出所。
(二)南安市公安局(13个):诗山派出所、水头派出所、美林派出所、洪濑派出所、梅山派出所、金淘派出所、霞美派出所、官桥派出所、英都派出所、码头派出所、罗东派出所、石井派出所、蓬华派出所。(三)晋江市公安局(12个):龙湖派出所、英林派出所、新塘派出所、罗山派出所、梅岭派出所、安海派出所、金井派出所、深沪派出所、东石派出所、池店派出所、磁灶派出所、永和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