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

发布时间:2016-10-31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视觉关爱服务站志愿者为儿童检查视力。
  近年来,泉州市以争创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为目标,主动作为,统筹协调,尤其在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管用上积极探索,为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2015年2月,市委文明办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积极主动作为,争取政策支持。2011年以来,泉州市、县两级文明办牵头组织建设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充分发挥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学校示范点的带动引领作用,并列入年度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至2013年底实现全市153所中心小学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全覆盖。
  发挥市直部门的资源集聚效应。市文明办牵头协调,2015年起将社区未成年人文体活动设施场所建设列入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在全市176个城市社区推进建设“少年之家”,丰富未成年人校外文体生活。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建设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市妇联牵头五年内在全市社区(村)组织建设100个“儿童之家”。市关工委牵头重点扶持建设100个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中心。
  多方筹措资金,提供运行保障。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主要采取“政府买单”与“部门补助”相结合的形式,加大资金投入。全市已建成268所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投入建设资金5123.3万元。同时,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全市投入500多万元建设40个城市社区未成年人文体活动设施场所,高起点、高标准完成项目任务。全市建成40个“儿童之家”,投入建设资金300万元。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争取中央和省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近3800万元,全市现已建成12个。全市已建设118个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中心,投入建设资金3630万元。每年协调部分财政补助用于活动经费,并组织开展了文明单位与课外活动场所建设单位结对帮扶,解决后续运作经费难题。
  科学整合资源,规范项目管理。注重统筹协调,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项目建设工作,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要求融入各部门建设项目中。学校少年宫为民办实事项目统一规范“六个一”标准,活动项目10个以上,落实学生全员参与和每周5小时以上活动时间;社区(村)公益性服务未成年人为民办实事项目规范建有绿色网吧、心理咨询、科技制作等活动设施场所。注重日常管理,推动管理制度化。注重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水平。
  强化育人功能,确保活动成效。各活动场所着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暑期乐园”“四点钟学校”等主题实践活动。注重创新品牌特色,努力做到一校(社区)一特色、人人有活动项目、经典诵读和课外阅读项目全参与。零门槛、零收费、零淘汰,积极为城乡孩子、外来工子女搭建起“学、玩、乐”平台,丰富未成年人特色项目活动。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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