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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11(县)市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
发布时间:2017-11-15 00:00:00
来源:民生资讯
14日,中央文明网发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我省厦门市、福州市、三明市、泉州市、漳州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其中,厦门市连续5届获评,福州市连续3届获评,三明市、泉州市、漳州市连续2届获评。此外,莆田市、龙岩市、石狮市、武平县、晋江市、沙县成为本届新晋全国文明城市。目前,我省现有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市)7个、(县级市)4个。(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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