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首开“不起诉听证会”先河

发布时间:2017-11-27 07:24:00来源:民生资讯









  11月23日,由东山县检察院组织举行的全省县级首例进乡村“不起诉听证会”,在该县康美镇城垵村举行。
  犯罪嫌疑人城垵村李某某,因民间借款一事与同村村民的债权人佘某某发生纠纷,并打伤佘某某,造成轻伤害。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李某某属于偶发犯罪,且有自首情节,其没违法犯罪前科,经调解,李某某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为构建和谐社会,县检察院深入城垵村,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组织了该场“不起诉听证会”,教育村民增强法制意识。
  当天,按照法律程序,经过公开听证,再经检察长批准,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黄喜祖 林惠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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