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
新闻
福建财经
权威解读
清新福建
品牌秀
商会
商会观察
商会品鉴
商会大爱
闽商精英
学院
独家策划
每日精选
名企实战
案例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
福建省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发布时间:2018-07-08 08:03:00
来源:民生资讯
经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发文,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定最低标准提高18元,达到每人每月118元。通知要求,提高的基础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补发,各市县需于2018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2009年底启动试点以来,我省已先后四次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待遇水平实现翻番。此次调待,全省预计有464万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受益,全年增发的基础养老金将达10.02亿元。(潘园园)
福建财经
查看更多
2025-02-28 08:14:00
福建全省首家实体退役军人教育学院揭牌
2025-02-28 08:07:00
在“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
2025-02-28 07:19:00
福建发布十七条惠台利民新措施
2025-02-27 08:36:00
我的乡村我做主
2025-02-27 08:11:00
老土楼新“活”法:方圆之间找“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