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福建省将对第二类疫苗流通、接种零售环节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实行限制加价率管理。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疫苗价格管理的通知》,规范市场第二类疫苗价格。
据了解,目前我国将疫苗分为两大类进行管理,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疫苗;第二类疫苗则是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接种的疫苗。当前我省市场上常用的第二类疫苗有甲肝、乙肝、流感、肺炎、狂犬、风疹、水痘等,约30个品种90多个品规。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由于疫苗的生产、流通和接种需要比较严格的资质条件,我省第二类疫苗的市场竞争还不充分,一些地方出现了价格虚高、价格不统一等现象,甚至出现同城同种疫苗不同接种点的价格差异大的情况。
为规范市场行为,我省决定对第二类疫苗的流通、接种零售环节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实行限制加价率管理。《通知》同时规定,疫苗接种单位接种第二类疫苗时可收取每人每针次3元的服务费(不含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不得再收取挂号费和诊查费。我省还将对第二类疫苗进行集中招标采购,降低疫苗货源成本。 (王玉萍 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