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企业
新闻
福建财经
权威解读
清新福建
品牌秀
商会
商会观察
商会品鉴
商会大爱
闽商精英
学院
独家策划
每日精选
名企实战
案例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
长汀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
发布时间:2012-06-11 08:32:00
来源:民生资讯
从6月开始,长汀县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进行调整。
未建立个人账户的被征地农民月养老保障金发放标准从60元调整到90元,已建立个人账户并已领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的,每月112.5元调整到142.5元。这使该县2429名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金加上新农保的养老金,未建立个人账户的每月最低可达到145元,建立个人账户的每月最低可达到197.5元,确保了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江鹏)
福建财经
查看更多
2025-02-28 08:14:00
福建全省首家实体退役军人教育学院揭牌
2025-02-28 08:07:00
在“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
2025-02-28 07:19:00
福建发布十七条惠台利民新措施
2025-02-27 08:36:00
我的乡村我做主
2025-02-27 08:11:00
老土楼新“活”法:方圆之间找“方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