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初步构建“四位一体”保障房体系

发布时间:2012-06-29 00:00:00来源:民生资讯








  28日,记者从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专题询问会”上获悉,福州市已初步构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经济租赁房和限价商品房“四位一体”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十一五”以来,福州共实施廉租房4888户,基本实现应保尽保;销售经适房6576套;配租经济租赁房2820户;限价房对接拆迁安置约6.8万套。一共有约8万户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扩大受惠人群。2008年以来,福州市保障房的受惠人群在不断扩大。城区廉租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标准从2008年的家庭年收入1.9万元以下和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以下,放宽至2011年的3.5万元以下和13平方米以下;经适房由2008年的家庭年收入3.1万元以下和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以下,放宽至2011年的4.5万元以下和15平方米以下。此外,在申请保障房的过程中,对低保、残疾、优抚对象、孤老以及市级以上劳模给予优先保障。今年还将探索把非城镇居民、外来务工人员一并纳入保障房受益人群。
  探索体系转变。这主要体现在租售后期的运营管理上:一方面,不断改进和完善保障房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各类保障房小区均已引入有资质的物业服务公司,对廉租房保障对象中的低保家庭实行物业管理费全额补贴,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另一方面,保障房使用退出机制也在不断完善:规定经适房购买者在交房后1年内入住,福州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定期对廉租房和经济租赁房的住户进行审查,不再符合条件的即停止住房保障。但对收入仅是略高于受保标准的住户,采取降低补贴或是提高租金的人性管理办法。据悉,未来,福州市保障房体系的比例将根据国家政策,由目前的租售并举转变为租赁为主。
  提供要素保障。今年,福州市在建保障房项目151个,10.69万套,总建设面积972.57万平方米。资金保障方面,“十一五”以来,福州市财政累积投入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公共租赁房)建设约20.26亿元。今明两年还将获得国家开发银行70亿元贷款规模。同时,还出台一系列针对经适房和廉租房的税费优惠政策。土地保障方面,优先保证保障房用地。福州今年计划供应保障房用地116.9公顷,占住房供地总量的53.2%。目前,福州城区已在8个商品住宅建设用地项目中配建1835套公共租赁房,在2个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中配建200套廉租房。此外,还将保障房的配套项目建设纳入全市统筹规中,推进保障房小区及周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卢雅 林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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