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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四类民办校可获公办托管
发布时间:2012-07-11 10:25:00
来源:民生资讯
7月6日,厦门市政府网站公布了《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公办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鼓励四类民办校将学校交给公办校托管:(1)租用小区配套公办校舍办学的;(2)租用公办学校因布局调整闲置旧校舍办学的;(3)租用国有企业资产办学的;(4)办学条件较好,管理较规范的。托管的方法是由区教育局委托公办学校派出管理团队对民办学校进行管理。被托管的学校还可得到政府的经费补助,获得支持创建标准化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蒙少祥 杨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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