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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下达2012年度(第一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
发布时间:2012-08-09 07:41:00
来源:民生资讯
省财政厅、省民政厅日前联合下达2012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流浪乞讨救助补助资金1694万元,专项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补助、医疗救治和返乡救助等支出。通知要求,各地财政、民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拨付资金,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不得用于救助机构运转、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支出,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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