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开学了,为确保学生出行安全,浦城县公安局出台10条铁规严管校车。
这10条规定包括:对校车管理实行从公安局负责人、中层负责人到基层民警,层层落实责任的“三包”管理制;校车必须报批,经检验合格发放校车标牌后方准出行;校车如有违法未处理的,一律暂扣,待手续完备后才能放行;校车必须配备安全锤、灭火器,警方实行跟踪督促;校车有超速、闯红灯、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按上限处罚;校车在接送学生上放学时,校园保安要签字确认,确保乘坐人数不超员;校车若调换驾驶人的,必须通知学校,并到交警部门进行变更登记,驾驶人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在不符合客车通行条件的危险路段,安排民警值守,不允许校车通行;查获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在告知校方的同时,抄告教育和安监部门;对查获的未取得营运证便接送学生的“黑校车”一律扣押,从严处理。(王虎 叶涛 范秋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