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鲤城区修订《鲤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规定》,新增“八大项目”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真正得到实惠。一是把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费由原来的500元提高至1000元;二是设立独生子女风险基金;三是对特困或低保独生子女家庭的子女住院医疗费用部分给予报销;四是把独女计生困难户家庭纳入安居工程补助对象;五是对独女领取《独生证》的计划生育家庭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在兑现养老保险金时给予每月增发20元;六是提高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特别扶助标准;七是对年满70岁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区政府给予每人每年居家养老服务补助150元;八是区直单位挂点帮扶的计生困难户每年由原来给予500元提高至不少于1000元的资金帮扶。(林巧惠 陈金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