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屏南县古峰镇长汾社区陆继英,从县合管中心领到1921元的大病补充补偿金。“我真不知有这笔钱,今早社区通知我时,我还云里雾里呢!”她高兴地说。
42岁的陆继英一家三口,主要靠丈夫打工为生。去年10月,她被查出患上乳腺癌,借遍亲友,才凑钱动了手术。所幸,其参保新农合,获得了8564元的住院补偿金,如今又领到1921元大病补充补偿金。
屏南县从2010年开始实施重大疾病住院补充补偿制度。对于参合农民未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的住院费用,超过当年重大疾病大额费用补充补偿起付线的,重大疾病大额费用补充补偿基金再进行一定比例的补充补偿。屏南县大病补充补偿比例逐步提高,前年50%,去年70%,今年达到75%;补充补偿封顶线提高,去年20万元,今年30万元;补充补偿起付线降低,去年2万元,今年只要1万元。
大病补充补偿报表由电脑自动生成,每个季度由各乡镇合作医疗办通知到村(居),再通知到个人,保证每个病灾户都能领到这笔钱。(张尚瑶 陈守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