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内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发布时间:2012-10-09 09:10:00来源:民生资讯








  一是凡未办理参保登记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除外),应于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二是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归口一个经办机构经办;三是事业单位统一按其工资总额的0.5%缴费,列同级财政预算;四是事业单位与企业执行相同的工伤保险制度,认定、鉴定、待遇等程序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符合规定的待遇由工伤基金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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