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实施“美丽乡村”五年行动

发布时间:2012-10-19 08:42:00来源:民生资讯









  记者近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泉州市从今年起至2016年,实施建设“美丽乡村”五年行动计划,将探索以宅基地转换城镇房产、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社会保障,引导农民向中心村和城镇转移聚集;推行农民集中居住试点,统一规划建设农民新社区,促进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
  据了解,泉州“美丽乡村”行动将通过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规划指导与建设管理工程、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工程、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社会和谐促进工程,推进农业经营制度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等改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变农村生活方式、优化农村管理模式,加快农村向城镇化转变、农业向现代化转变、农民向城镇居民转变。
  体制改革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关键。泉州将探索建立土地非农升值收益城乡共享机制,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土地在非农建设中以入股形式共同参与开发,让农民在土地开发中获得收益;推行建立农民以承包地、技术和部分资金入股的农民股份合作社;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采用“先股后转”(先股份量化再流转)的办法;试行“保持集体所有、允许依法转让”的农村宅基地流转模式,对手续齐备、建造合法的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允许依法转让。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是“美丽乡村”的基础工作。泉州将以“三新”(新市镇、新园区、新社区)规划布局,促进农村“三集中”(工业向开发区集中、农民向中心村和社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以实现“一清一保一机制”(村庄环境卫生清洁、公共场所专业保洁、农村长效保洁机制基本建立)为目标,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村集体组织专人定时定点清运、垃圾无害化处理;开展绿色村庄创建活动,开展“裸房”(外墙未修葺、墙体材裸露)外立面修葺和村民房屋整体外观美化;2012年全市完成7000户农村危旧房改造。(吴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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