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云霄县东厦镇荷中村,村民政助理员告诉周茶叶一个好消息:经县民政局批准,她被列入低保对象,从下个月开始,每月就可以领到100元的低保金。
周茶叶今年55岁,几年前丈夫因病去世,她与儿子一家居住在不到40平方米的石瓦房里。半年前,周茶叶的儿子不幸丧失劳动能力,为了不给儿子一家增加负担,她主动提出自己单独生活。今年7月底,在荷中村的低保对象民主评议大会上,经村民代表投票表决,周茶叶被推荐为低保对象。这笔低保金虽然不多,对她来说却是雪中送炭。
与往年不同,今年荷中村在筛选低保对象时首次实行村民代表“票决制”。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村民政助理员在评议大会上对75户原有的和新申请的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经济情况及申请理由进行详细说明,然后交由荷中村67名村民代表进行现场投票表决。经过票决,评出62户低保对象,撤销13户不符合条件的对象。
以往,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由村民政助理员入户调查确认,再送往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其间,尽管执行了“三审二示”,仍难以避免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现在这种做法公平!谁家中真正困难,我们都知道,该给谁、不该给谁我们心里有数。”村民代表周荣山说。
“采用‘票决制’,更加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这也符合实施农村‘五要’工程的要求。”荷中村驻村干部黄赐杰说。 (郑柏玲 王一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