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6087户,发放租房补贴约1235万元,实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2550户;二是对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中低收入家庭,实施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完成销售经济适用住房5181套;三是对夹心层困难家庭、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完成配租公共租赁住房2519套;四是对部分中等以下收入无房家庭、拆迁户实施限价商品房保障,完成销售限价商品房4243套。五是实施城市、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改善脏、乱、差的居住条件,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完成各类棚户改造7099户,实施货币安置1380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