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年起本科师范生跨系统就业免交补偿费

发布时间:2012-12-08 09:00:00来源:民生资讯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服务期限内跨系统就业缴纳培养补偿费。
  据了解,我省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享有专业奖学金。此前为鼓励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面向基层学校就业,对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在服务期限内跨系统就业的,收取部分培养补偿。
  物价部门表示,鉴于从2001年起我省师范专业毕业生取消计划分配,新教师的补充须经全省统一公开招考,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是否能在教育系统内服务不以个人主观意志决定,经研究决定取消这一收费。(郑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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