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了解到,我市中心市区将实行居民用水阶梯计量水价。
据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即将实施的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是2006年水价调整方案的组成部分。该方案于2006年通过泉州市物价局组织的水价调整听证会和省、市两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审批,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于2006年11月1日起居民用水执行1.55元/吨(不含污水费和垃圾处理费,下同),2008年1月1日起执行1.65元/吨,当时方案要求在居民用水户“一户一表”改造达到80%后实施阶梯式水价。目前,市区的“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作已完成95%以上,具备了实施阶梯式水价的条件。
该负责人表示,即将实行的阶梯式水价对绝大多数的居民用水户没有影响或影响甚微。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12年9月份对市区300多个居民住宅小区2865户用水所做的随机抽样调查表明,全市90.97%的用户在实行阶梯式水价后未增加水费支出;6.39%的用户所增加的水费支出小于等于8.25元/月,占家庭户月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例小于等于0.19%;2.64%的用户所增加的水费支出大于8.25元/月。
据了解,泉州现有人均占有水资源为1270m3,低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水平,市区、晋江、石狮、惠安等地的人均水量为205m3—417m3,属于国际公认低于500m3的缺水严重地区。在此背景下,通过阶梯式水价的实施及其价格杠杆作用调节用水需求,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珍惜和节约水资源的意识,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活用水习惯和方式。我省的福州、厦门等地均已实施了阶梯式水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