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污泥处理处置将引入社会资金

发布时间:2012-12-19 10:00:00来源:民生资讯








  昨日获悉,我市将鼓励社会资金处理处置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市建委已发出《福州市城市污水厂污泥处置方案征集公告》,拟向社会服务机构公开征集污泥处置方案,并委托其处理处置福州6座城市污水厂的污泥。
  污泥处理处置范围包括福州市洋里、祥坂、金山、连坂、快安及青州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的污泥,委托服务期限为5年。
  根据公告,应征的服务机构必须具备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经验,能够针对污水厂污泥泥质及产量提出合理处置方案,不能将填埋作为最终处置方式。污泥处置场所在福州周边且交通便利,如果污水厂至处置场所的运距超过30公里,超出部分的污泥运费将由应征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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