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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起省本级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将作调整
发布时间:2013-01-06 10:13:00
来源:民生资讯
2013年1月起,省本级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将作调整,由原按年征收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改为按月征收。省本级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金额为347.7元,其中领取失保险金期间或经县以上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凭失业证,于次月按60%即208.62元缴费,减轻省本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按年一次性缴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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