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漳平市城区工商所的帮助下,吴先生要回了899元购手机款。原以为最安全的“货到付款”,却让吴先生虚惊了一场。
几天前,吴先生看到某电视购物广告,称只要899元,就可获得一部比肩iPhone5的手机,且承诺“货到付款”。吴先生信以为真,当即拨通了订购热线。没几天,快递公司将货物送到吴先生家里。吴先生想先验货,快递员却要求他先签字付款,才能开包验货。吴先生无奈,只得交纳货款并签字。开包后,吴先生发现该手机只是一部普通的“山寨机”。吴先生提出退款,快递员却称其只负责快递的安全,不承担商品质量的责任,拒绝退款。
气急之下,吴先生便向漳平城区工商所求助。工商人员认为,快递公司违反了《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先验货后签字”的规定,侵犯了吴先生的“验货权”。经过调解,快递公司同意将899元货款退还给吴先生,并将快件做退回处理。(林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