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1803人次

发布时间:2013-02-16 14:50:00来源:民生资讯








  2012年,我省进一步加大流浪乞讨人员依法救助力度,全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71803人次,其中外省籍54118人次、本省籍14803人次、地址不详2882人次;老年人8927人次、未成年人2797人次、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员2614人次;自主返乡56782人次、护送返乡1208人次。各级救助管理站根据受助人员的不同情况和需求,及时给予食宿、通讯、医疗、教育、购票返乡或护送回原籍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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